背景: 字色: 字号: 双击滚屏:
笔趣阁 > 沈欢叶朝歌 > 第107章:他去哪了

第107章:他去哪了

作者:免费阅读 返回目录

“菲尔斯啊,不再坐一会吗?阿姨给你削个苹果。”


叶家别墅,楚妍热情的招待着外国友人。


菲尔斯从沙发上站起,笑了笑,大方拒绝:“还是不打扰您了阿姨,我还要回去办入职手续呢。朝歌,你也要尽快打起精神来。”


叶朝歌也站了起来,强笑一声:“妈,我去送送菲尔斯。”


随即,两人站起朝门口走去。


看着绅士的菲尔斯,楚妍叹了口气:“一表人才,又谦卑。最重要的是,还关心朝歌,一大早就来看她了,这种人才配得上我们家朝歌嘛。”


“我觉得,咱家女婿也不差。”


叶建丰在一旁幽幽的说。


楚妍冲她瞪眼:“不差个屁,老太太重伤昏迷,他却玩失踪。昨晚晚上直到现在都没见到人,真是气死我了。”


楚妍其实对他已经渐渐不那么讨厌了,这次老太太出事,沈欢明显也是最上心的一个。


刚从明珠回来的那天晚上,沈欢一宿没睡,照顾了老太太一整晚。


本来以为他是个重恩情的人,可谁知昨天下午沈欢去照顾陈千娇后,就没再回来。就连今天一早把老太太接回别墅照顾,他也不在。


打电话,打不通。


查医院监控,也没见到人。


沈欢的小吃车就在院子里摆着,证明他没去工作,那他去干嘛了?


楚妍坐在老叶旁边,低声问:“老公,你说沈欢会不会听说有杀手,吓跑了?”


“不能吧。”


老叶皱眉琢磨了会:“他好像是咱们家胆子最大的,你忘了之前,他都敢揍周大少他们了?”


“那不是胆子大,那是傻!”


楚妍恶狠狠的说着,又开始叹气:“那个小子到底去哪了?我们是不是要去报警啊?”


父母在客厅里的议论,叶朝歌听不到。


送菲尔斯离开客厅后,叶朝歌就走向车库:“你想去哪?我送你。”


菲尔斯刚来凉城没多久,这次来看望老太太也是打车来的。


不管是出于礼貌还是同学情谊,叶朝歌都该送送人家。


菲尔斯也没拒绝,看了眼阴沉沉的天空说出了个地名。


叶朝歌开车,送菲尔斯回出租的地方。


菲尔斯租房的地方算是偏僻的,在一条省道旁。


叶朝歌开车足足半个小时,才来到他租房公寓的路边,停下了车。


开车期间,菲尔斯几次跟叶朝歌说话,她都心不在焉的敷衍着。


到达目的地后,菲尔斯想了个法子,问:“朝歌,我们小区里有家不错的咖啡厅,要不要一起喝个咖啡,正好我之前有几个新产品的想法,你要不要听听?”


菲尔斯来大陆后总得找个工作,叶朝歌介绍他进了公司,明天就入职研发部。


江岭科技主营灯具,研发部主要是研发设计新产品。


菲尔斯很聪明,知道叶朝歌担心老太太,心里在胡思乱想。此时唯一能吸引她注意力的,就是工作上的事。


果然,叶朝歌脸上露出了惊讶之色:“真的?”


“我什么时候骗过你?”


菲尔斯笑着,率先下车去给叶朝歌这个当司机的开门,充分展现他的绅士风度。


其实叶朝歌心不在焉,不只是因为老太太。


还因为警察告知,杀手有可能时专门盯着叶家人来的,尤其是和叶朝歌亲近的人。


因为根据警方调查,杀手曾多次在江岭科技大厦附近踩点。


看来杀手很可能是商场仇杀。


江岭科技一步步壮大,少不了要蚕食很多小企业,有仇家很正常。


这也让每个叶家人快速陷入了惶恐之中。


但警察也信誓旦旦的表示了,近期会安排人手二十四小时不间断保护他们的。


这让叶朝歌松了口气,但心里也有了另一个疑惑:沈欢去哪了?


老太太前天晚上动完手术,将体内的子弹取出,昨天昏迷了一整天。


今早,老太太才颤巍巍的醒来,睁开眼环视四周,没看到沈欢后立马就问起了他的事。


老太太真把沈欢当成了亲孙子,见不着,想得慌。


当时沈欢已经失踪了一整晚,叶朝歌怕老太太担心,特意撒了个谎:“奶奶,因为我要留在家照顾你,沈欢心疼我,主动去公司帮忙了。”


弥天大谎。


沈欢啥时候心疼过叶朝歌?


他一个废物更没可能去公司帮忙——他就算去了公司,也只能泡泡茶、泡泡秘书啥的。


可老太太却很相信,更高兴。


孙女婿知道心疼孙女了,这就是俩人感情升温的表现啊!


老太太还笑呵呵的说:“我这颗子弹没白挨,还能促进你们两口的表情。”


当时,叶朝歌笑在脸上,却恨在心里:沈欢,又在关键时刻掉链子!


今天一天,她不知道给沈欢打了多少个电话,对方始终都提示关机。去问陈千娇的经纪人王芙,对方也表示不知道他去哪了。


就连一直在住院部大楼提防杀手,二十四小时值班的警察,都说没见过沈欢这号人。


他还能凭空蒸发了不成?!


看来事情只有一个解释,那就是沈欢被杀手吓到了,主动逃离了叶家。


除此之外,叶朝歌想不到别的理由。


懦夫!


如果此刻沈欢站在她面前,叶朝歌一定狠狠给他一耳光,要他好看!


不过,叶朝歌现在还是打算先听听菲尔斯有什么新产品。


菲尔斯绅士的打开门后,叶朝歌说了声谢谢正要下车,一辆黑色大众轿车,却好像一阵狂风、从叶朝歌身边疾驰而过。


也就是交错的瞬间,叶朝歌眼角余光看到了大众车的驾驶座。


呼——


黑色大众驶远,但叶朝歌却僵住了,随即红着眼瞪向车的背影。


她看到开车的,正是沈欢。


还有身材好像很好的女人,就坐在沈欢旁边。


叶朝歌发誓,她没有看错。


登时,一股怒火从心口冲了上来,叶朝歌猛地跳上车,转头对菲尔斯说了句“下次聊”后,就狠狠踩下了油门。


她非要看看,沈欢抛下疼他的奶奶,跟那个女人去干嘛了!


菲尔斯留在原地,看着一路的车痕舔了下嘴唇。


突兀的,一个穿着运动衫的男人从后面小区里走出,缓缓走了出来。


他的相貌和菲尔斯天差地别,却好像和对方很自来熟一样凑了过去,点上一根烟说:“菲尔斯,你这次看上的妞,和咱们的目标有关啊,我劝你可不要动什么私人感情,不然……”


“闭嘴。”


菲尔斯冷声打断,转头看着男人的眼睛冷冰冰的说:“灰狼,你什么时候有资格对我的事情指手画脚了?”


男人眼角一抽,果真不敢开口了。


如果让黄滨来这,一眼就能认出,这个相貌普通的男人,正是昔日的杀手朋友,灰狼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