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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4章:露出尾巴的狐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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帕瓦认识沈欢是在三年多以前。


那时候的沈欢在杀手圈子里也很不受待见,谁让他实力强劲,在暗杀者俱乐部的悬赏任务榜单上常年上榜有名,偏偏又顶着一身黄皮肤呢?


没错,在西方媒体的渲染下,大部分欧美出生的人对华国都没有好感,杀手圈子当然也是如此。


帕瓦就曾是其中之一。


不过和安谷相似,在挑衅沈欢,却又被狠狠教训一顿后,两人渐渐有了交集。


后来为了执行同一个任务组队后,帕瓦彻底被沈欢在任务中独特的沉稳气质和韧性折服,加入了他的队伍。


而越是相处,帕瓦就越明白,他为什么会跟随在沈欢身边,从一个独行的杀手,变成队伍中的一环。


因为沈欢身上的确有种特殊的领袖魅力。


昨天他毫不犹豫把数十亿美金拱手送给赤那就是体现之一。


也正因为这种领袖魅力,沈欢还格外吸引女人。


当年对沈欢死心塌地的将南依就够漂亮了,怎么这个叶朝歌,也漂亮的离谱?


被劫匪劫持了一周时间,昨天还脸色苍白、精神萎靡的叶朝歌,今天就明媚动人了,站在匆匆人流中那叫一个鹤立鸡群,想不注意到都难。


尤其是她看到帕瓦后,激动的扑过来的样子……


啧,要不是跟沈欢兄弟一场,帕瓦都想紧紧抱住这位叶小妞,揩点油。


同时,他心里也在感叹:沈欢那个王八蛋,女人缘也太好了,什么极品妞都被他遇上了,我看将南依那个小助理,对他也是死心塌地的。唉,哥们的桃花运什么时候才能到呢?


想到这,帕瓦才给沈欢出了个难题,告诉了叶朝歌:沈欢是凉城本地人,而且很快就会和她再见。


听罢,叶朝歌也是很激动,大眼睛扑闪扑闪的追问:“那具体是什么时候?”


这我哪知道?


帕瓦挠了挠头,找了个借口说:“不好意思啊叶小姐,我飞机这就到了,先走了。”


“唉,等等,你把他的名字告诉我呀!”


叶朝歌还想追问,帕瓦却很灵活的钻进了人流中。


他也有一米九多的大高个了,可行动起来却跟条泥鳅似的,没几个呼吸,就消失在了叶总的视野中。


就在叶总有些着急时,机场外面的台阶上忽的响起了激动的叫声:“朝歌,你回来了!!”


再接着,菲尔斯就从外面台阶跑了过来,惊喜的冲到叶朝歌面前。本来他还想张开双臂给她一个拥抱的,但见叶朝歌很惊恐的后退了一步后,脸色猛地一僵。


叶朝歌讪笑一声:“不好意思啊菲尔斯,我、我这几天在国外,对外国人有了些不好的印象。但、但绝对不是针对你!”


被劫走后的这一周,叶朝歌每天面对的都是外国人的脸。


而这些外国人,除了帕瓦他们没有一个好东西。


所以见到菲尔斯突然出现后,她才会吓了一跳。


田小雅也笑了:“菲尔斯,叶总这才刚回来,还需要时间适应,你可不要怪她。”


“没事,我怎么会怪朝歌呢。”


菲尔斯由衷的说:“你被抓走这几天,我都急坏了。朝歌,他们没对你怎么样吧?”


“我没事的,你怎么回来机场,是要去哪吗?”


叶朝歌转移了话题,过去的一周,是她再也不愿想起的回忆。


菲尔斯眯着眼睛,笑吟吟的把挎着的包拉开,给叶朝歌看了看里面的灯具模型:“这不是津城的刘总,需要我带着产品上门去谈合作吗。”


一旁的田小雅有些惊讶:“您这么快就又出差啊,昨天下午才刚从越州回来呢。”


“叶堂经理不在,我当然得多干点活了。”


菲尔斯收起灯具时,候机厅中响起了通往津城的登机提醒,他只好摆了摆手:“我要登机了,先走了。”


说罢,菲尔斯快速离开。


等他走到角落的某个阴影里后,才松了口气,喃喃自言自语:“看来叶朝歌确实不记得当时的事,如果她真的记得被催眠后的情况,麻烦就大——”


话音未落,菲尔斯整个人忽的一惊,猛地抬头向西边某个方向看去。


瞬间,和另一个外国人的视线接触在了一起。


另一个外国人人高马大的,看到他后嘴上还翘起了狞笑,不是帕瓦,又会是谁?


菲尔斯脸色微变,忙低头钻进了人流中。


帕瓦没有跟上,而是一边走一边拨通了沈欢的手机:“兄弟,有狐狸露出尾巴了,而且就在你老婆身边。”


……


沈欢的老婆,准确的说是前老婆,在走出机场后就坐上了田小雅开来的车。


身为一介女子,能把持住江岭科技,叶朝歌靠的可不是美貌,而是对工作的上心。不等回到家,还在车上她就问起田小雅最近公司的近况了。


得到大量资金注入,有先后和赵家、华龙集团以及明珠吕家达成合作关系后,江岭科技就算想不赚钱都难。


匆匆忙碌的菲尔斯就是公司现在的写照,每个岗位都在积极上班,这一周都没有停下。


叶朝歌被劫匪绑架的消息,之前一直是在封锁中的。


直到三天前才封锁不住走漏风声,引发了一些风波。


但整体上江岭科技工作展开一直很顺利。


非要说有什么瑕疵之处,那就是叶堂最近不太正常,不应该说:太不正常了。


经过一个路口时,田小雅一边轻踩刹车,一边皱眉说:“一周前的绑架案后,叶堂就没来上过班,直到三天前,他突然就穿的板板正正的来上班了,而且生活作风大改。待人和善了,说话也有礼貌了,而且最近工作也挺积极的……哎呀,我也说不上来,现在公司里好多女孩子,都再说叶堂从一个纨绔少爷,变的成熟稳重了。”


叶堂,成熟稳重?


这两个词放在一块,叶朝歌怎么听怎么别扭。


滴滴。


因为田小雅启动车子有点慢了,后面传来了车辆催促的喇叭声,叶朝歌下意识的看了外面一眼时,正好看到了左侧路口的红灯亮起。


红色光线照射进她的眼中,让叶朝歌整个人猛地一懵。


再接着,就好像有什么记忆在她脑海中唤醒一样,让她猛地闭上眼,然后脑海中就闪过了一些零星的片段。


她,在一个秘密基地中。


她,在面对一个池水中密密麻麻的毒蛇。


而每当片段中的她要“清醒”时,就会有一只不知何处伸来的手,递过来一炷香。香是被点燃的,青烟幽幽钻进她的鼻孔,让她彻底失去了所有记忆。


再然后,她猛地惊醒瞪大眼皮,车速正快,外面阳光正好。


田小雅开车驶离那个路口,才十几米的距离。


也就是说,叶朝歌在慌神的几秒钟里,想起了一些她从没记忆,但确实做过的事。


那是什么?


难道我在被劫持期间,除了昏迷时还被控制着做了什么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