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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七十四章 女尸身上的字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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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曜抬眸看向钱清殊,眉头微微蹙起。


在他的印象里,钱清殊一直都是云淡风轻的儒雅之风,还从未见过如此失态的时候。


难不成那具女尸的真正死因有什么文章?


风曜正想问,就听钱清殊急急的说道:“快,带我去停尸房。”


急的声音都有些变了。


梁乘见状,不敢迟疑,忙起身引路,带着钱清殊和风曜往停尸房去了。


别看钱清殊双手染血无数,但实际上他是个有洁癖的。


尽管停尸房里存放着大量的冰块儿,但由于天气实在太热了,所以尸体已经有了轻微的腐烂。


味道也有些刺鼻。


钱清殊却浑然不顾,目光灼灼的盯着女尸的左小腿,然后对着马余生伸出手:“你的验尸刀,给我一把,能剔骨的。”


马余生立刻从随身携带尖刀递给钱清殊。


钱清殊找准女尸小腿的正前中方,一刀就削了下去。


他是个文人,并非武将。


可是这一刀,又快又准,贴着骨头就将半腐的肉就削了下来。


直接露出里面青白色的骨头来。


手法干净又利落。


一点儿都不像是初次操刀。


倒像是做多很多次了。


风曜的一双眸子微微眯了眯,眸底带着几分打量。


钱清殊此刻可没工夫留意别人的目光,直接掏出绢帕来,在骨头上擦了擦。


“羊蹄花,有吗?”钱清殊扭头看了马余生一眼,问道。


“有,相爷稍等。”马余生点点头,立刻去取。


梁乘心里却纳罕,钱相


这是什么路子?居然要在停尸房里吃羊蹄花吗?


其实,此羊蹄花,非彼羊蹄花。


羊蹄花是一种生长在半山腰的粉色小花,因为叶子长的像羊蹄,故而得名。


这种小花,生命力极强,漫山遍野的,并没有什么价值。


不能入药,又因为有轻微毒性也不能食用。


说白了,就是杂草。


除了守着山的乡民们,一般人很少知道。


书本里更不会对此加以介绍,梁乘想错了也是有的。


其实这种羊蹄花也并不是一无是处。


很多年前,大概有几百年了吧,朝廷有种刑罚叫做黥刑。


就是在犯罪者的脸上刺字,并涂上永不退色的墨汁作为标记。


即便是将刻字部分的肉全部削去,骨头上也会清晰的显示,所以一旦被黥刑,就要终生都背负着。


后来有人发现,黥刑的痕迹可以用一种树油遮掩。


在黥刑的地方,连续七天抹上树油后,就可以消退的干干净净。


其实并不是真的消退了,而是那种树油和墨起了反应,将颜色暂时隐藏了起来。


如果再用羊蹄花的汁液清洗的话,颜色就会再次显露出来。


但是大梁开国之初,这种刑罚就取消了。


到如今历经四朝皇帝,知道的人就更少了。


马余生之所以备着羊蹄花,是因为他家世代仵作,他无意中在老祖宗留下的笔记中发现了这种刑罚,还有羊蹄花的这种特性,所以特地采回来要研究的。


而且,钱清殊的查看白骨的


架势,也让他瞬间就想到了黥刑上,所以并未闹出笑话来。


马余生很快就把羊蹄花拿来了。


他才采摘回来种到花盆里,还没来得及细细研究呢,所以也不知该怎么用。


钱清殊接过羊蹄花,只揪了叶子下来,从中间撕开。


羊蹄花的叶子特别的厚实,汁液也特别多。


钱清殊拿着叶子在白骨上蹭了几下,然后便眼睛不眨的看着。


风曜也眸光灼灼的盯着。


也就一分来钟的时间,原本青白的腿骨上逐渐浮现出一抹墨蓝色。


是个“周”字。


钱清殊的神情越发的凝重起来:“十秀楼的那些尸体呢?”


梁乘忙的回答道:“还未核实身份,所以暂且封存在西院了。”


“我刚刚的法子,你可看清楚了?”钱清殊看向马余生,问道。


“是,看清楚了。”马余生点点头。


“十秀楼的那些尸体,全都用羊蹄花验一个遍。”钱清殊吩咐道。


“是。”马余生再次点点头。


“凡是显现这个‘周’字的,都挑出来。”钱清殊又吩咐了一句。


“是,小的明白。”马余生站直了身子,说道:“小的现在就去检验。”


“相爷可是发现了什么?”风曜问道。


“兹事体大,我要即刻入宫一趟,将军也跟我一起去吧。”钱清殊的神情,越发的凝重起来。


“相爷不用等仵作的结果了吗?”风曜又问道。


“应该一个都没有。”钱清殊说着,看了梁乘一眼:“你马上派人去调


查一下,这两日是不是有大批乞丐失踪了。”


“是,下官马上就派人去。”梁乘先是愣了一下,然后抿着唇说道。


相爷这话的意思……


莫非十秀楼里的那五十多具尸体,都是被人刻意丢进来烧焦了充数的?


若是真的话……


抓五十多个乞丐投入火海中,此人还真是丧心病狂。


“将军走吧,我路上和你细说。”钱清殊说着,就往外走。


“相爷不先洗下手吗?”风曜问道。


他倒是不在乎的,曾经在战场上打仗到累瘫了,还枕着破碎的尸体睡过觉呢。


但是他觉得,钱清殊应该在乎,只是遇到的这件事情比较急,所以忘了吧。


而且也不能这样入宫。


钱清殊确实是震惊到忘了,如今风曜提了这一句,他脸色都微微变了变。


梁乘已经派人打来了温水,还有胰子,顺便还将芸娘的玫瑰膏子拿了来。


钱清殊先用胰子洗了三遍,又用清水洗了三遍,犹豫了一下后又抠了厚厚一坨玫瑰膏子抹在手上。


等到钱清殊收拾妥当后,这才和风曜共坐一辆马车往皇宫去了。


路上,钱清殊和风曜讲述了前朝的一件事情。


钱清殊是状元出身,深得先皇倚重,直接就给了一个刑部侍郎的官职。


他在任职刑部侍郎期间,遇到一桩连环杀人案。


而且杀的都是京官。


虽然官职都不大,多是七八品,最高官阶的也只有六品。


但是此事在盛京城闹的沸沸扬扬。


当时的京兆


府衙无力侦破,所以封存上交给刑部的,刑部尚书便将这件案子交给他去调查。


大半夜发了这么章题目的,鸡皮疙瘩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