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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悍跳狼自爆

作者:月魔小舞 返回目录

警局。审讯室。


两名警查叔叔,坐在审讯桌前。


而对面,则是逮着银镯子的穿越者。


“姓名!”


赵队长语气冰冷,威严审问道。


“林……林元。”


穿越者顿了顿,才说出“自己”的名字。


“年龄!”


“2……24!”


穿越者又顿了顿,说出自己的年龄。


“说吧,你为什么要非法使用计算机,入侵‘华悦电子科技公司’的服务器,并盗取客户资料?”


“我没有!”


穿越者似乎顺畅了许多,连忙否认:“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。”


“不知道?”


赵队长打开身前文件,扔到嫌犯面前:“看看这份资料。”


穿越者低头一看。


好家伙,资料上显示着“自己”使用非法黑客软件,登录‘商业公司’的网络服务器,并下载了数十万份客户信息资料。


看到这份记录,穿越者继续喊冤:“冤枉啊,我比窦娥还冤啊!”


嘭!


赵队长重重地一拍桌子,桌上文件蹦起半寸之高。


“给我老实点!都进了局子,还想装无辜?”


“……”


穿越者无语了。


自己冤枉吗?


很冤、非常冤。


因为这屁事完全不是自己干的,而是原身干的。


自己刚刚穿越就被抓,这能不冤吗?


然而,穿越这事能说出来吗?


不能!!!


所以……


“根据东国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:犯罪嫌疑人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,有权委托辩护人。”


“依照上述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,我要见律师!”


赵队长:“???”


这家伙居然还懂法律?


你说你这么聪明,为什么不好好走正道,反而要去犯罪呢?


“答应他!”


耳麦里传来局长的指示。


现在人证物证俱在,无论嫌犯怎么拖延时间,都是白费功夫。


“林元!”


听到指示,赵队长严肃开口:“根据相关法律,本人代表警方正式告知你:你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。如果你没钱请律师,我方可以为你联系免费的法律援助人士。”


“我自己请!”


“来人,给他一部手机,让他联系律师!”


……


半个小时后。


一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,驱车来到警局。随后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,进入审讯室。


“你好,林先生。我是君弘律师事务所的郑文杰律师。受你本人的委托,我将作为你的代理律师,全程保护你的合法权益。”


“谢谢!”


林元点点头。


郑律师在一旁坐下。


审问重新开始。


“姓名?”


“林元。”


穿越者立即答复道,言语精准,速度极快。


似乎,从这一刻开始,他已经真真正正地变为“林元”。


“年龄?”


“24!”


“根据网监局的证据显示,这一年来,你一直在使用VPN软件,非法链接互联网,是不是?”


林元转头看看律师。


律师沉默不语,现在证据确凿,自己帮不了。


林元无从狡辩,只能点头:“是!”


“上星期,你利用黑客程序,入侵‘华悦电子公司’网络,并下载数十万份客户资料,是不是?”


林元再次点头:“是!”


“随后,你又将获得的客户资料打包,发向了外网。是不是?”


此问一出,林元沉默了。


这坑爹的原身,根本没得辩啊。


“林元,你可以保持沉默,但警方已经掌握了完整的证据链条。哪怕你不说话,也无济于事。”


赵队长严肃说道。


闻言,林元终究还是老实点头了:“是!”


“还有没有其他人员参与此事?你的上下线是谁?老实交代问题,后面上了法庭,警方可以帮你求情,争取轻判。”


林元摇摇头:“没有,这都是我一人所为。”


闻言,赵队长皱了皱眉,但并没有直接反驳嫌犯。


而是喝了口水,继续往下审问。


“林元,下面说说你的动机吧:你为什么要盗取商业公司资料?好好想清楚了,再回答。”


轻轻的一句话,从赵队长口中说出,却给人一种极强的压迫感。


此时,单向玻璃后方。


局长与多名干警,也在旁听。


这是一起大案,涉及金额高达数百万元。


如果能根据这条线索,挖出这家伙的犯罪团伙,亦或是幕后买家……


那本局可就立大功了。


……


审讯室。


“我,我……”


林元有些支支吾吾。


赵队长:“说!如实交代问题!”


“我……如果我说,这一切都不是我干的。警查叔叔,你们会信吗?”


林元的声音很轻,言语似乎显得有些不太自信。


闻言,赵队长与记录员双双笑了,冷冷地笑了。


“你说呢?”


“林先生,你觉得我们信不信?”


林元:“……”


“林先生,我最后提醒你:到了这一步,狡辩是没有用的。想想你是怎么进来的?你是我们警方出示《拘捕令》后,被抓进来的。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,警方会抓你吗?”


“坦白从宽,才是你唯一的出路!”


“明白没?”


赵队长严肃说道。


听到这话,林元转头再次看了看律师。


郑律师继续保持沉默。


警方的审问没有违规,自己什么也做不了。


“好吧,我如实交代。”


在确凿证据下,林元终于开口说出了自己的动机:“我是为了赚钱。不仅这个案子,我还做了其他案子。比如,‘蓝河地产’、‘心悦传媒’、‘彩虹科技公司’……以及,波士顿卡森软件公司。”


懵了!


郑律师当场懵逼了。


当事人在干嘛?


自己从业二十多年,见过无数嫌犯当场狡辩,也见过无数嫌犯哭泣求饶,但却从未见过主动自爆的。


你以为你是“悍跳狼”吗?


然而,这还并没有完。


当事人还在继续“自爆”。


“我不仅盗取商业公司信息,我还盗用他人身份信息,用来注册银行账户。”


“我在工行有一张银行卡,余额90万;”


“我在农行有一张银行卡,余额150万;”


“我在商行有三张银行卡,余额400万;”


“我在交行……”


“我在光大银行……”


“我在花旗银行……”


“我在瑞士银行还有一个匿名账户,存款500万美金。”


“没错!!!”“


“它们,都是我非法获得的资金。呵呵……”


林元笑容满面,轻飘飘地说出自己的“罪行”。


轰!


全体起立。


赵队长站了起来,脸色震惊。


记录员站了起来,一脸懵逼。


郑律师站了起来,目瞪口呆地望着自己的当事人。


他,仿佛在看一傻逼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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