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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 知县叶必清

作者:捕梦小游子 返回目录

叶必清。


梅县知县。


他此刻正在户房的档库埋头翻阅文书。


上任大半年,可往年夏秋税粮、各项杂课、明暗收支,仍是查不清的糊涂账。


梅县去年的法定赋税是18000元,实际以鼠耗、火耗、以及其他常例名义,每征银一元就会额外加征六角四分,但多征的11520元不知去向。


正税之外,更有大量诸如“兵税”、“灾税”等特别税种,主要用于支付西洋列国之巨额赔款。


光梅县一地。


就多缴了2万银元。


还有大量非税收的苛捐支出。


例如去年修缮皇陵仅梅县就捐了5000元。


而叶必清翻遍税租簿历、易知由单却发现,乡绅地主纳税反而比过去更少,以上种种的钱粮税赋,由什么人承担就可想而知了。


今年朝廷又添新败。


大景巨资打造的水师,不仅在海上被东倭国打得全军覆没,再欠一笔数亿两白银的巨额战争赔款,所以梅县的兵税预计还要加倍!


同时。


为了百岁寿辰。


乾皇要大兴土木建造豪华园林。


自然也是需要地方削减公用、增加税赋。


梅县财政已被压缩到极致,书院、水利、道路、桥梁、匪患等,无一不急需用银,却皆无钱可用,就连采购兵甲设施、修缮城墙都难以为继!


现在何止是无钱。


常平仓的储粮都被上任给掏空了。


此仓之粮乃是各地官方储粮,是应对天灾的最后一道保障,如今里面填满的,都是欲盖弥彰的沙土,一旦发生灾害不堪设想。


“朝廷积弊腐败、病入膏肓,安有不亡之理乎?”


叶必清仿佛看到了饿殍遍野,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:“可怜大景八万万百姓!”


“叶大人!”


一位三十岁左右、身穿深蓝官服的男子走进来,是梅县的县丞高志。


叶必清支开书吏:“查的如何了?”


高志说:“小河镇的刘长贵确实勾结土匪企图暗杀余晓,不料余晓早有防备,不仅挫败此次阴谋,亲手打死了石虎寨的郑老鹰后,更利用民愤杀死了刘长贵一家。”


叶知县皱起眉。


石虎寨郑老鹰是亡命徒、


至少背了十数条人命,杀之有功无过。


而余晓亲手将此匪击杀,无疑会令声望更上一层楼。


可刘长贵父子不一样。


两人有功名在身,祖辈是三甲进士,是不能随随便便杀死的!


可余晓没有亲自动手杀人。


他也从来没有下达杀人的命令。


刘老爷勾结土匪,村民集体“义愤”,自发围剿刘家,最后导致了这一结果,有道是法不责众、皇权不下县,还真不好处理啊!


高志继续说。


“刘长贵父子死后,家产被旁支瓜分,以市价卖给了余家,流程合法挑不出问题。”


“而小河镇另一位张地主,本就对出售土地之事有所意动,当见到刘长贵父子的下场之后,立刻以先前谈定价格,出让了所有的田产店铺。”


叶必清:“这么说余少爷成了小河镇唯一的大地主?”


高志:“不错,余晓当众宣布,今后三年之内,所有乡民的佃租,一律降低八成,现在十里八乡都恨不得将他供起来。”


余少不仅富得流油。


其手段、魄力、慷慨更令人叹服。


他私自建立武装,杀了刘长贵一脉,兼并了全镇田产,细究起来问题很大,而这种事可大可小,县衙却偏偏很难插手其中。


尤其减免佃租的操作。


让十里八乡、数以万计乡民。


无不成了余晓的忠诚拥趸与捍卫者。


叶知县也不敢贸然与此势对抗,否则一旦激起大规模民变,那可就不是一个小小知县能把握得住的场面了。


更何况。


余晓有钱有声望。


手底下更有几百号宗族血脉维系的可靠武装。


每一个手里都拿着先进洋枪,这样的火力足以让县衙巡捕望而怯步。


任何县令辖区出了这么一个刺头,若无法从知府求来强援介入,就只能示弱讨好委屈求全。


“此子有钱有手段,而且仗义疏财,胆敢藐视大景律令,又从小生活在海外底子干净,学习过西洋先进的理论思想,倒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豪杰之士!”


高志顿了顿问:“何不邀请他加入大夏会?”


叶必清闻言。


脸色顿时变了。


忙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。


他压低声音说:“我大夏会背负再造乾坤之使命,对新成员的招募必须慎重,这余晓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发展对象,但是再观察一些时日也不迟。”


高志:“那这事应当怎么处理?余晓闹得如此之大,刘家在嘉应府也有一些人脉,知府很快就会知道这件事。”


“法不责众,刘长贵之死,又不是余晓动手,而他勾结土匪死有余辜……”


叶必清想了想继续说:“不过私下组织武装民兵,虽是自家亲族,但终究不合法,这件事不是轻易能糊弄过去的。”


“那叶大人的意思是……”


叶必清说:“石虎寨土匪肆虐乡邻数年,县衙数次剿匪皆无功而返,此番与余晓也已结下了仇怨,不如就请他组建保民团为民除害吧。”


高志:“哈哈,妙哉妙哉,若余少承诺为县剿匪,不仅有望解决一个心腹大患,这保民团的建立也可以名正言顺。”


此举可谓多赢。


叶必清立刻让高志前去沟通。


当天下午。


高志就回来了。


“叶大人,办妥了。”


虽然早猜到余晓不会拒绝,但也没想到会答应的这么爽快。


叶必清:“好,借此机会,我们可以更仔细观察一番,此人到底适不适合参与到改天换日、再造天命的这场大事之中!”


高志:“另外还有一件喜事!”


“什么?”


“余晓愿意捐出5000元,援助梅县书院教学,以及水利道路城墙的修缮。”


“当真?!”


五千元对普通人来说是天大巨款。


就算解决不了梅县的财政问题,也足以暂时缓解眼前的燃眉之急!


叶必清在确认以后立刻大喜,附近乡绅都是铁公鸡一毛不拔,平时别说让他们募捐,就连税都很难收的上来。


这余晓倒好。


他刚花了数万元兼并刘老爷、张老爷的资产,竟还能随手给县里捐出这么一笔巨款!


显然。


他对本次知县处理方式感到满意!


这笔钱就相当于打赏。


此外顺便表达:老子还有的是钱,也从来不吝啬花钱,所以今后请务必好好配合,只要把我服务好服务舒服,少不了你们县衙的好处!


财大气粗!


就是这么豪横!


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!


甭管是贪官、还是清流,只要还在县衙主事,恐怕都很难与这种超级大财主撕破脸皮。